美國環保署有害空氣污染物名單(C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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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請提供需要翻譯的文本。2022-11-18
CAS 號碼
英文物質名稱
詳情
No data
美國環保署有害空氣污染物名單(CAA)
GCIS 簡介
危害性空氣污染物名單是根據《清潔空氣法案》(CAA)制定的,該法案是一項綜合性的聯邦法律,規範固定和移動來源的空氣排放。CAA要求環保署(EPA)為危害性空氣污染物名單上的物質制定排放標準(CAA)。CAA還規定,行政部門在制定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時,應盡量減少危害性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量或禁止其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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