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有害物質管制法》下的受控危險物質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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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請提供需要翻譯的文本。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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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有害物質管制法》下的受控危險物質清單
GCIS 簡介
危險物質名單由國家環境局根據《環境保護與控制法》(EPMA)、《環境保護與控制法(危險物質)》及《環境保護與控制法(消耗臭氧物質)》制定。由NEA管制的危險物質具有大規模災害潛力,毒性高且污染性強,和/或產生難以處理的有毒廢棄物,並列入EPMA附件2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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