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管制條例旨在透過以下具體管制措施保護人體健康及環境:
- 禁止或嚴格限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生產、上市及使用;
- 減少作為工業副產品產生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環境釋放;
- 確保受限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庫存安全管理;及
- 確保含有或受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的廢棄物進行環境安全處理。
管制條例所涵蓋的物質如下:
- 附錄I的物質禁止製造、上市及使用(有特定豁免);
- 附錄II的物質限制製造、上市及使用;
- 附錄III的物質需遵守減排規定;及
- 附錄IV的物質需遵守廢棄物管理規定。
具體義務如下:
- 持有包含附錄I或II中列明且禁止使用物質的庫存者,應將該庫存視為廢棄物進行管理;
- 會員國應通報其行動計劃,該計劃應包含識別、特徵化及減少附錄III所列物質總釋放量的措施,並在可行情況下致力於消除該釋放量。行動計劃應促進替代或改良物質、混合物、物品及工藝的開發與使用,以防止附錄III所列物質的形成與釋放;
- 廢棄物的生產者及持有人應盡合理努力避免該廢棄物受到附錄IV所列物質的污染。
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我們:chemicals@cirs-group.com。
如何取得清單?
- 點擊此處查詢最新庫存清單;
- 於官方網站搜尋:
https://echa.europa.eu/nl/list-of-substances-subject-to-pops-regulation; - 聯絡CIRS集團購買最新版本(Excel格式)。
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管制條例(POPs Regulation)旨在通過以下具體控制措施保護人體健康和環境:
- 禁止或嚴格限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生產、上市和使用;
- 最大限度減少作為工業副產品產生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環境釋放;
- 確保受限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庫存得到安全管理;以及
- 確保含有或受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污染的廢棄物得到環境安全處理。
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我們:chemicals@cirs-group.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