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指南/详情

歐盟食品接觸材料監管框架

Chemradar
2026-04-21
欧盟
最愛
分享
相关新闻
10
登录后查看更多内容文案

歐洲聯盟已建立一套全面且系統性的食品接觸材料 (FCM) 監管制度。該制度以確保食品安全為中心,通過框架規則、具體措施和成員國監督的三層結構,對各種食品接觸材料實現全面控制。

核心框架:最高層設計和一般原則

1. 框架 規則 (EC) 第 1935/2004 號

這是歐盟食品接觸材料監管制度的基石。它確立了所有食品接觸材料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

  • 安全要求:材料及其組成部分,在正常或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不得向食品釋放對人類健康有害的物質,不得引起食品組成的不合理變化,不得損壞食品的感官特性。
  • 可追溯性:要求建立從原料到成品的全套可追溯系統,確保材料在供應鏈各階段的來源和去向可以被追溯。
  • 標籤和識別:規定食品接觸材料應具備適當的識別標籤,特別是「供食品接觸」或通過特定符號(杯子和叉子符號)表明其用途。
  • 良好生產實踐 (GMP):授權建立統一的 GMP 要求,以確保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2. 良好生產實踐 (EC) 第 2023/2006 號

此規則規定了食品接觸材料生產過程中的質量管理要求,涵蓋從原料采購到成品出運的整個過程。它強調建立質量保證系統、實施過程控制、維護完整記錄,並規定了處理不合格產品的程序。

 

II. 具體措施:統一規範物質與材料

在框架規範下,歐盟已為具有較高風險或更技術成熟的物質和材料發展了具體統一規範。

1. 材料層級

材料類型

規範基礎

關鍵點

塑膠

(EU) 第10/2011號

這是歐盟食品接觸材料領域中最複雜和核心的規定。它建立了一個塑膠材料的正列表系統僅允許列於本規定附件I中的物質(單體、添加劑、聚合物生產輔助劑)使用。該規定規定了總遷移限值(OML,通常為10 mg/dm²或60 mg/kg的食品模擬物),特定遷移限值(SML),以及詳細的遷移測試條件(模擬物的選擇、時間和溫度)。

回收塑膠

(EU) 第2022/1616號

2022年發布,取代原來的(EU)第282/2008號。該規定為食品接觸材料中使用的回收塑膠建立了一個嚴格的准入機制,要求使用歐洲委員會授權的高效脫污染程序,並實施回收塑膠生產和使用的許可制度。

陶瓷

84/500/EEC

專注於鉛與鎘的遷移極限。規定了陶瓷產品中鉛與鎘的允許遷移量,根據容器的體積與形狀(扁平餐具或空心餐具)設有不同極限。

再生纖維膜

2007/42/EC

規定了再生纖維膜(俗稱玻璃紙)的允許成分清單、標籤要求及測試方法,釐清了不同類型膜(如未塗層、單面塗層及雙面塗層)的技術要求。

活性與智能材料

(EC) No. 450/2009

活性及智慧材料係指能夠主動改善食品狀況或監控食品鮮度的創新材料。本規則要求針對此類材料中釋放或吸收食品成分的部分必須進行個別評估,且不得以誤導性方式改變食品狀況。

2. 物質層級

對於某些高度關注的物質,歐盟已建立特定限制:

物質

規範依據

控制內容

雙酚A

(EU) 第2024/3190號

2024年年底發布的重大修訂進一步緊密規定了對於雙酚A(BPA)的使用。該規定禁止在嬰兒奶瓶和嬰兒吸杯等敏感產品中使用BPA,並顯著降低了BPA在其他材料如塑膠和塗層中的遷移限量。

環氧衍生物

1895/2005/EC

限制環氧衍生物如表氯醇在塗層和塑膠中的使用,規定嚴格的特定遷移限量。

N-亞硝胺

93/11/EEC

對橡膠奶嘴和安撫奶嘴的遷移性N-亞硝胺和N-亞硝基物質設定限量。

氯乙烯單體

78/142/EEC

限制食品接触材料中殘留的氯乙烯單體量,要求成品中氯乙烯單體的含量不超過1 mg/kg。

 

III. 非協調材料:會員國規範

對於尚未在歐盟層級以統一立法規範的材料,會員國可根據其國家立法來管理它們。這些材料包括:

  • 膠粘劑
  • 橡膠
  • 金屬和合金
  • 紙和紙板
  • 印刷油墨
  • 矽膠
  • 清漆和塗料
  • 玻璃
  • 木材
  • 膠木
  • 紡織品
  • 離子交換樹脂

例如,德國、法國和義大利等主要會員國已為紙和紙板、矽膠、金屬等材料建立了各自的國內規範或行業指導方針。對於這些材料,公司需要國家國家地驗證合規性要求。

IV. 契約書之聲明

歐盟規則要求契約書之聲明需沿著供應鏈傳遞(從生產者到最終用戶)。一個有效的DOC應至少包含:

  • 準備聲明的操作者的姓名和地址
  • 材料和產品的姓名和規格
  • 規範符合聲明(明確聲明符合適用的歐盟規則和成員國規則)
  • 適用的遷移限制(總體遷移和特定遷移)
  • 使用限制(例如,食品類型、接觸溫度、接觸時間等)
  • 支持文件清單(測試報告、計算基礎等)

V. 合規路徑總結

對於計劃進入歐盟市場的食物接觸材料企業,建議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 识别材料類型:確定產品是否屬於統一材料,如塑料、陶瓷、再生纖維膜,或非統一材料,如紙張、橡膠、金屬。

2. 查找適用規範:

  • 統一材料:直接適用歐盟特定規範(例如,(EU) No. 10/2011)。
  • 非統一材料:需要諮詢目標成員國的國家立法。

3. 评估物質合規性:

塑料材料需要確認所使用的單體和添加劑是否在正列表上並符合遷移限值。

其他材料需要確認每個組分是否符合相關規範要求。

4. 進行遷移測試:根據預期使用條件(溫度、時間、食物類型)選擇模擬液體和測試條件,以符合規範要求,獲得遷移數據。

5. 準備合規聲明:組織技術文件,準備DOC,並確保在供應鏈中有效傳遞。

6. 持續監控規範更新:歐盟規範經常更新,例如最近對雙酚A和回收塑料等重要規範的修訂。企業需要建立規範監控機制。

目录
1. 核心架構:最高層設計與一般原則
2. 特定措施:統一規範物質與材料
3. 非協調物料:會員國規定
4. 合規聲明
5. 合規路徑總結
免責聲明
1.
CIRS 旨在保持本網站內容的準確性和最新性。然而,CIRS 不對網站上的資訊質量、準確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作出任何保證或聲明。
2.
在任何情況下,CIRS均不承擔或負有對本網站上任何資訊或因使用該等資訊而產生的任何索賠、損害或損失的責任。
3.
CIRS保留在我們自行決定下,隨時更改、修改、添加或刪除本網站資訊部分內容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icon-server
熱門服務
message
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