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 CSCL,從事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指定化學品的生產/進口者,除實驗及研究目的外,須於生產/進口前取得官方批准。未經授權禁止生產或進口。禁止用於不符合國際規範的用途。禁止進口含有規範中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的產品。必要時,監管機關將從製造商、進口商及使用者回收這些產品。
► 未被指定為 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 的化學品不受相關 義務約束。
法規與標準
► 化學物質管制法(2022年6月17日)
► 化學物質評價及製造規制法施行細則 (2020年12月28日)
監管機關
► 經濟產業省
► 厚生勞動省
► 環境省
豁免條款
- 元素
- 自然存在物質
- 放射性物質
- 毒物及劇物取締法指定的特定毒物
- 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取締法指定的麻醉劑
- 依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取締法指定的麻醉劑
- 為測試及研究目的製造或進口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
以下法規指定的物質:
①食品衛生法規範的食品、食品添加物、容器及器具、玩具及洗滌劑;
②農藥取締法規範的農藥;
③肥料取締法規範的肥料;
④飼料安全法規範的飼料及飼料添加物;
⑤藥事法規範的藥品、化妝品及醫療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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