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加州環境安全法第25249.8(a)條款,加州勞工法典第6382(b)(1)條款已納入第65號提案。這要求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認定的某些致癌物質必須包含在第65號提案的致癌物清單中。作為第65號提案的主要執行機構,環境健康危害評估辦公室(OEHHA)負責評估是否需要將化學物質加入該清單。
自1987年首次發布以來,第65號提案已發展成包含超過900種已知會引起癌症、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危害的化學物質清單。該清單涵蓋廣泛的天然及合成化學物質,包括農藥、家用產品、食品、藥品、染料、溶劑中的添加劑或成分,以及製造和建築過程中使用的化學物質或副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