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目第80-81號已於2025年6月10日新增至REACH限制清單(附錄XVII)

時間2025-06-10

2025年6月3日,歐洲委員會正式頒布了(EU) 2025/1090號法規,對N,N-二甲基乙酰胺(DMAC)及1-乙基吡咯烷-2-酮(NEP)的使用引入了新的限制。該法規修訂了關於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及限制的法規(REACH法規,(EC)第1907/2006號)的附錄XVII(限制清單),該法規最初由歐洲議會與理事會於2006年12月18日通過。

修訂內容

以下條目已新增至(EC)第1907/2006號限制物質清單:
物質 CAS編號 EC編號

限制條款

N,N-二甲基乙酰胺(DMAC) 127-19-5 204-826-4

1.自2026年12月23日起,不得以純物質形式、作為其他物質的成分,或在混合物中以濃度等於或高於0.3%的形式投放市場,除非製造商、進口商及下游客戶已在相關化學品安全報告及安全資料表中包含了針對工人暴露的無效應水平(DNELs),長期吸入暴露為13 mg/m3,長期皮膚暴露為1.8 mg/kg體重/日。
2.自2026年12月23日起,不得製造或使用純物質形式、作為其他物質的成分,或在混合物中以濃度等於或高於0.3%的形式,除非製造商及下游客戶採取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並提供適當的操作條件,以確保工人暴露低於第1款所述的DNELs。
3.對於用作人造纖維生產中溶劑的投放市場或使用,對第1款及第2款的義務自2029年6月23日起生效。

1-乙基吡咯烷-2-酮(NEP) 2687-91-4 220-250-6 1.自2026年12月23日起,不得以純物質形式、作為其他物質的成分,或在混合物中以濃度等於或高於0.3%的形式投放市場,除非製造商、進口商及下游客戶已在相關化學品安全報告及安全資料表中包含了針對工人暴露的無效應水平(DNELs),長期吸入暴露為4.0 mg/m3,長期皮膚暴露為2.4 mg/kg體重/日。
2.自2026年12月23日起,不得製造或使用純物質形式、作為其他物質的成分,或在混合物中以濃度等於或高於0.3%的形式,除非製造商及下游客戶採取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並提供適當的操作條件,以確保工人暴露低於第1款所述的DNELs。’

本法規自於歐盟官方公報發布後第20日生效,具有一般約束力,並直接適用於所有成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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