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資料庫列出了已證明其預期用途安全的食品接觸物質的有效上市前通知。清單包括食品接觸物質(FCS)、通知者、FCS製造商、預期用途、FCS使用條件的限制及其規格、生效日期及其環境決定。
根據《聯邦食品、藥品及化妝品法》(21 U.S.C. 348 (h)(2)(C))第409(h)(2)(C)條款,食品接觸物質通知(FCN)僅對通知中所指明的製造商或供應商有效。基於有效通知銷售FCS的人員必須能證明該通知對其食品接觸物質有效。所有購買由有效通知中所指明的製造商或供應商製造或供應的食品接觸物質的人員,均可依賴該通知合法銷售或使用該食品接觸物質,且用途須與通知主旨一致,並符合該通知中的任何限制。關於食品接觸物質及食品類型和使用條件定義的更多資訊,請參閱FCS計劃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