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介紹
2013年6月4日,韓國環境部(MoE)發布了《化學物質管理法》(CCA)。CCA第16條列出了危險化學物質標籤的要求。該法的目的是通過適當控制化學物質並及時應對由此引起的事故,防止化學物質對人體健康和環境造成的風險,保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其前身是環境部於1991年2月2日頒布的《有毒化學品管理法》(TCCA)。2015年1月1日,TCCA被拆分為CCA和K-REACH(化學物質登記與評估法規)。最近一次修訂於2024年2月6日進行。
2019年1月15日,韓國雇傭勞動部(MoEL)發布了《職業安全衛生法》(K-OSHA)。該法旨在通過建立工業安全衛生標準、明確責任並創造舒適的工作環境,防止工業事故,維護和促進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其前身是1993年頒布的《職業安全衛生法》。最近一次修訂於2021年8月17日進行。
TCCA涵蓋新化學品、有毒化學品、觀察化學品及限制或禁用化學品。其他化學品不受TCCA管制。企業可訪問NIER網站(https://kreach.me.go.kr/repwrt/index.do),查詢化學品分類,確認是否為有毒化學品。分類是CCA下的強制要求,企業必須採取適當措施以遵守規定。

2023年2月15日,韓國雇傭勞動部(MoEL)發布了最新的GHS法規,題為《化學物質分類、識別及MSDS相關標準》(MoEL公告第2023-9號)。主要修訂包括對“製造”的更科學解釋,並明確了由更新定義產生的義務。該法規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此前版本為2020年發布的MoEL公告第2020-130號,基本與2021年1月16日生效的聯合國GHS第4版一致。
2008年6月27日,韓國雇傭勞動部(MoEL)發布第2008-29號公告,設定了以下合規截止日期:
- 物質:2010年6月30日
- 混合物:2013年6月30日
2008年7月8日,韓國國家環境研究院(NIER)發布第2008-26號公告,合規截止日期如下:
- 物質:2011年6月30日
- 混合物:2013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