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止進出口化學品清單

中国
数据量141
名录最后更新时间2023-06-07

《禁止出口貨物清單》和《禁止進口貨物清單》由商務部、海關總署和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布。目前,已發布《禁止進口貨物清單(第七批)》和《禁止出口貨物清單(第六批)》,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 除化學品外,兩個清單還包括機電產品、動植物原料、貨物及設備。列入清單的產品禁止進口或出口。

如產品同時列入其他清單,應同步履行相關義務。

 

法規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

 

監管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如何獲取清單?

  1. 點擊 此處查詢最新庫存
  2. 瀏覽生態環境部官網(分批次)
  3. 聯繫CIRS集團購買最新版本(Excel格式)

如有任何疑問,請通過 chemicals@cirs-group.com與我們聯繫。

ChemRadar 版權聲明:

1. 本網站所有標示「來源:ChemRadar」的文字、圖形、影片及音訊均為 ChemRadar 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不得複製、連結、散布、發佈或拷貝本網站任何內容。其他媒體、網站經授權下載或使用相關內容時,應標示「來源:CIRS Group」。未經授權之行為將依法追究。

2. 本網站未標示「來源:ChemRadar」之文字及圖形為進一步資訊之轉載,並不代表對其觀點或內容真實性之認可。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下載或使用相關內容時,應保持本網站規定之「來源」標示,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任何未經授權更改「來源:ChemRadar」者,將依法追究。如對本網站相關內容有任何疑問,請與我們聯繫。

3. 若 ChemRadar 上轉載之任何內容涉及版權或其他相關問題,請於兩週內與我們聯繫。

免責聲明
1.
CIRS 旨在保持本網站內容的準確性和最新性。然而,CIRS 不對網站上的資訊質量、準確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作出任何保證或聲明。
2.
在任何情況下,CIRS均不承擔或負有對本網站上任何資訊或因使用該等資訊而產生的任何索賠、損害或損失的責任。
3.
CIRS保留在我們自行決定下,隨時更改、修改、添加或刪除本網站資訊部分內容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icon-server
熱門服務
message
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