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指南/详情

上海危險化學品「一企一品一碼通」介紹

Chemradar
2024-04-02
中国
最愛
分享
相关新闻
10
相关工具
1
相关法规标准
4
登录后查看更多内容文案

1. 法律依據

2024年2月,上海市應急管理局與上海市交通委正式發布《關於推進基於“一企一品一碼”的危險化學品出入境及危險貨物裝卸信息管理的通知》,標誌著上海“一企一品一碼”方案正式落地。方案實施後,計劃於2024年12月31日前,上海流通的《危險化學品目錄》(包括《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試行)》實施指南 2828條目下的88項)所列危險化學品,應在最小外包裝上賦碼;對於需許可的危險化學品倉庫,需進行信息化改造,並實時向監管部門提交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及庫存信息。

上述通知的主要法律依據為《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根據《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出入境信息):生產和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證的企業及其他儲存劇毒化學品和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採用電子標籤等自動識別技術實現危險化學品出入境信息的動態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可根據監管需要獲取危險化學品庫存及入庫的實時信息。

 

2. 適用範圍

需要提供可追溯碼的產品包括條目 1至2827條及 2828條條目  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

不強制提供可追溯碼的產品包括屬於2828條 危險化學品目錄,但不屬於1至88項;符合70%規則的混合物;未列入目錄且符合危險化學品定義的化學品。

 

3. 追溯碼要求情況

  1. 在上海市內,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灌裝、分裝及更換標籤;
  2. 涉及在上海港口進口的危險化學品,在上海市內流通;
  3. 在上海市內流通的其他省市生產或進口的化學品。

 

4. Situations Exempted from Providing Traceability Codes

  1. 包裝規格少於100g/mL(最小包裝);
  2. 以管道或船舶運輸的散裝危險化學品;
  3. 進口後直接運往其他省市;
  4. 進口後直接運往上海市內企業。

 

5. 追溯碼與倉庫管理系統管理範圍的差異

雖然追溯碼與危險化學品倉庫管理系統主要針對《危險化學品目錄》中的化學品兩者在管理範圍上存在一些差異,詳見下表:

  追溯碼 Code

倉庫管理系統

列於《危險化學品目錄》

(條目2828下第1至88項)
不包含於 條目2828下第1至88項 目錄 --
符合 70%規則的混合物 目錄 --
未列入目錄但符合危險化學品定義的化學品 -- --

 

6. Generation of Traceability Code

There are two ways to generate traceability code:

  1. Through the free chemical traceability code generation platform provided by government departments, which needs to be filled in by manual operation;
  2. Enterprises can also transform their own supply chain system and establish corresponding functional modules to achieve the function of generating traceability code.

 

7. NRCC 安全信息碼與可追溯碼之間的差異

在生成可追溯碼之前,企業需要先完成 NRCC 登記。取得 NRCC 安全信息碼後,添加批次、產品規格等信息,並根據要求填寫貨物名稱,無論是進口危險化學品、目錄中的編號、危險化學品名稱、是否為混合物、物理狀態、GHS 分類、聯合國編號、化學結構、火災危害類型,以及是否為高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特殊管控、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等內容,均可依照相應規則生成可追溯碼(上述內容可 危險化學品目錄 1-2827 可自動生成)。

因此,NRCC 安全信息碼是可追溯碼的前置步驟。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方式掃描可追溯碼,獲得的信息將與掃描 NRCC 安全信息碼完全一致。此外,只有通過上海應急部門開發的 APP 或小程序掃描可追溯碼,才能進行相應的追溯操作。

 

8. 追溯碼貼附方式

追溯碼應貼附於最小外包裝上。若產品含有內外包裝且涉及外包裝拆箱作業,建議內外皆貼;若產品不涉及外包裝拆箱作業,則可貼於外包裝上。詳見下圖。

 

9. 不同類型企業的合規義務

  1. 生產企業主要義務為:改造倉儲系統,並實時向監管部門報告危險化學品的入庫及庫存信息;完成危險化學品登記後,根據貨物、批次及規格生成並粘貼相應的追溯 碼;交付時完成入庫及倉儲對接並向主管部門報告。
  2. 具有倉儲或儲存設施的企業主要義務為:改造倉儲系統,並實時向監管部門報告危險化學品的入庫及庫存信息;接收上游已粘貼追溯碼的貨物,並掃碼進行入庫操作。如上游未粘貼追溯碼,需生成並粘貼追溯 碼;交付時完成入庫及倉儲對接並向主管部門報告。
  3. 具有倉儲或儲存設施的企業主要義務為:接收上游已粘貼追溯碼的貨物,並掃碼進行入庫操作。如上游未粘貼追溯碼,需生成並粘貼追溯 碼;交付時完成入庫及倉儲對接並向主管部門報告。掃碼接收危險化學品時,無需通過危險化學品登錄報告系統報告。
  4. 若產品在通關前已粘貼追溯碼,可推薦為通關白名單企業,享受免檢待遇。企業亦可選擇在倉庫粘貼;若進口貨物在上海流通,需粘貼追溯碼,倉庫報告出入庫信息;若貨物通關後直接運往其他省市,無需粘貼追溯碼,亦無需報告出入庫信息;若進口貨物作為企業原料,無需粘貼追溯 碼,亦無需報告出入庫信息,由持證企業報告出入庫信息。
  5. 符合編碼要求的產品,海外企業可考慮在出口至中國前提前生成追溯碼,並粘貼於最小外包裝的適當位置,享受相應的通關便利措施。

 

10. 常見問題解答

問:屬於危險化學品的化妝品和消費品是否需要貼追蹤碼?
答:追蹤碼主要針對許可範圍內的產品,化妝品和消費品一般不需要許可證,因此不需要貼追蹤碼。

問:存放於外倉的原料生產和使用是否需要貼追蹤碼?
答:企業生產和使用的產品存放於外倉,如果企業與倉庫之間能實現數據對接,短時間暫存於外倉的原料則不需要貼追蹤碼。

關於內包裝貼紙碼與外包裝貼紙碼
是否需要在內外包裝上都貼追蹤碼,取決於是否存在拆包操作。若產品從企業A到企業B,再從企業B到企業C,且產品從企業A到企業B無拆包操作,拆包操作發生於企業B到企業C,則企業A到企業B可在外包裝貼追蹤碼,企業B到企業C則應在內外包裝均貼追蹤碼。

關於批號
批號為虛擬要求,無需強制關聯生產批次,主要用於區分同品種、同規格不同時間生產的產品,不同時間間隔規則由企業自行確定。

問:危險化學品出口是否需要貼追蹤碼?
答:追蹤碼分配於源頭,對於上海生產的危險化學品,出口的危險化學品需要貼追蹤碼。

問:寄送樣品給客戶試用是否需要貼追蹤碼?
答:視企業是否涉及生產經營許可證而定,若企業不需相應許可證,一般不需貼追蹤碼。

 

庫存查詢:

中國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

目录
1. 法律依據
2. Scope of Application
3. 追溯碼要求情況
4. 免於提供追溯碼的情況
5. 追溯碼與倉庫管理系統管理範圍的差異
6. 追蹤碼生成
7. NRCC 安全信息碼與可追溯碼之間的差異
8. 追溯碼貼附方式
9. 不同類型企業的合規義務
10. FAQs
免責聲明
1.
CIRS 旨在保持本網站內容的準確性和最新性。然而,CIRS 不對網站上的資訊質量、準確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作出任何保證或聲明。
2.
在任何情況下,CIRS均不承擔或負有對本網站上任何資訊或因使用該等資訊而產生的任何索賠、損害或損失的責任。
3.
CIRS保留在我們自行決定下,隨時更改、修改、添加或刪除本網站資訊部分內容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icon-server
熱門服務
message
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