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25年5月2日,在斯德哥爾摩公約第12屆締約方會議期間,會員國通過決議,將有毒農藥氯吡蟲啉及長鏈全氟羧酸(LC-PFCAs)納入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管制名單。後者屬於全氟烷基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家族。根據該公約,這兩種物質的生產理論上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球範圍內禁止。然而,該決議包含為期五年的特別豁免期,主要針對消防泡沫製造領域。會議文件可透過BRS官方網站查閱。
會議重點:
1. 新增兩項主要管制物質
- 長鏈全氟羧酸(LC-PFCAs)
決議將其鹽類及相關化合物列入公約附件A,並批准相應行動計畫:
- 秘書處須編制管制物質參考清單。
- 敦促締約方參考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審查委員會(POPRC)制定的替代技術指南。
- 氯吡蟲啉
以有條件豁免方式列入管制名單附件A。
2. 批准南韓特別豁免
大會正式批准南韓申請,允許在固定及移動消防系統中繼續使用全氟辛酸(PFOA)及全氟辛烷磺酸(PFOS)以抑制油品蒸氣及撲滅液態燃料火災(B類火災),豁免期限延長至2030年6月2日。
產業震撼:豁免條款引發激烈爭議
國際污染物消除網絡(IPEN)批評會議決定違背科學共識,削弱審查機制,保護化學企業利益,偏離公約初衷。聯合國人權高專辦(OHCHR)警告氯吡蟲啉豁免樹立危險先例,並關注UV-328紫外線吸收劑問題,期待加強與相關公約的人權保護合作。全球消防員聯盟(UFU)譴責允許延長使用含氟消防泡沫的決定,認為此舉忽視消防員生命安全,並表達捍衛消防員健康權的決心。
此次會議於4月28日至5月9日在日內瓦舉行,與巴塞爾公約及鹿特丹公約締約方會議同期,凸顯化學品及廢棄物綜合管理的迫切性。分析人士指出,三公約協同作用旨在加強跨境污染管理,但豁免條款中的「漏洞」亦反映經濟利益與公共健康的博弈。隨著2026年禁令臨近,各國如何平衡產業轉型與社會保障,將成為全球環境治理的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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