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歐洲化學品管理局 (ECHA) 發布了《關於限制合成聚合物微粒子(微塑膠)的報告要求》的指導文件,為企業履行其年度微塑膠排放報告義務提供了詳細的操作說明。隨著第一個報告截止日期(2026年5月31日)即將到來,從事塑膠製造、藥物、食品添加劑和體外診斷設備的企業應立即開始數據收集和報告準備工作。
I. SPM(合成聚合物微粒子)的定義
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固體聚合物:
(a) 以粒子形式存在並滿足以下任何一條件:
- 構成該粒子至少1%的質量;或
- 在該粒子上形成連續的表面塗層;
(b) 满足條件 (a) 的粒子中至少有1%的質量滿足以下任何一條件:
- (i) 粒子的所有尺寸均 ≤ 5 mm;或
- (ii) 粒子的長度 ≤ 15 mm 且長徑比大於 3。
下列聚合物不屬於此定義範圍:
- (a) 通過聚合過程自然產生的聚合物(無論提取方法如何)且未經化學改性的聚合物;
- (b) 根據附件 15 證明可降解的聚合物;
- (c) 根據附件 16 證明溶解度大於 2 g/L 的聚合物;
- (d) 化學結構中不含碳原子的聚合物。
II. 報告義務
報告義務根據實體類型分階段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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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類型 |
首次報告日期 |
報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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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M 廠商與工業下游用戶(塑料製造用粒狀/片狀/粉末) |
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 |
自有製造/使用過程之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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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SPM 廠商與工業下游用戶 |
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 |
自有製造/使用過程之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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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 SPM 之產品供應商(專業用戶/一般公眾之首次上市) |
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 |
下游排放(自上市至終壽)+自有排放(若適用) |
注意:分銷商無直接報告義務(除非涉及進口、重新組合、重新包裝或重新標籤)。
III. 報告要素 (每個法律實體、每個用途、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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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類別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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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從預設清單中選擇 (例如,工業製造、藥品、食品添加劑、體外診斷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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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 |
應用的特定豁免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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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稱 |
英文自由文本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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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類別 (PC) |
適用於「其他工業用途」及「其他消費/專業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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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行業 (SU) |
僅適用於工業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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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功能 (TF) |
產品中 SPM 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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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 |
工業用途需指明的特定場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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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物通用識別碼 |
從預設的 HS 碼清單中選擇(例如,聚乙烯 3901、聚丙烯 3902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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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排放估計 |
總年度排放量(包括空氣、水及土壤,包含運輸排放量,排除廢棄階段) |
IV. 排放估計方法
- 選項 A: 報告含有多孔性固體微粒(PM)的總重量(公噸或公斤/年),可選擇提供 PM 浓度範圍(0.1–100%)。
- 選項 B: 報告 PM 本身的重量(排除添加劑/填料)。
注意:排放量低於 1 公噸/年的應以公斤報告;排放量超過 1 公噸的應以公噸報告。沒有最低報告門檻—即使是非常低或接近零的排放量也必須報告。
V. 報告程序
- 格式: IUCLID 格式
- 提交平台: REACH-IT
- 提交截止日期: 必須於每年 5 月 31 日前報告上一年度日曆年的數據
- 參考物質: "合成聚合物微粒子"(EC 數字:750-000-6)
- 更新機制: 將於 2026 年第二季度推出卷宗更新功能
VI. 保密及發布
- 保密信息: 法律實體信息、場站信息及主管機關要求的附件
- 公開信息: 排放數據將以匯總形式在 ECHA 網站上發布,以避免泄露商業秘密
VII. 主管機關進一步的信息要求
依據限制的第 14 段,主管機關可要求:
- 聚合物具體身份信息(至少包括 REACH 附錄 VI、第 2.1–2.2.3 點及 2.3.5–2.3.7 點要求的信息)
- 聚合物在產品中的功能
此類信息將作為保密處理,不會包含在公開發布中。
關鍵提醒
- 單一法律實體可能涉及多種用途和多種豁免,必須在一份 IUCLID 卷宗中分開報告。
- 運輸排放量應由擁有產品所有權的一方按合同協議進行估計。
- 排放估計不需要精確數據;可使用預設釋放因子、行業經驗或測量數據。
- ECHA建議使用OECD排放情景文件、ECHA指南R.16(ERCs)和行業特定環境釋放類別(SPERCs)等工具來協助進行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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