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9日,歐盟委員會發布了一項授權法規草案,以修訂(EU) No 649/2012號法規(關於危險化學品進出口的法規)附錄I和V中的化學物質清單。此次修訂新增了數十種工業化學品和農藥有效成分至管制清單,涉及出口禁令、事先知情同意(PIC)程序以及對極危險農藥製劑的多項管制措施。新法規將於2026年10月1日正式生效。針對此次管制清單的修訂,CIRS集團提供以下分析。
修訂背景
此次修訂主要基於國際環境公約的最新發展以及歐盟內部多項化學品法規的更新。在2025年4月至5月舉行的鹿特丹公約第十二次締約方大會上,丁硫克百威和特定濃度的倍硫磷被納入附錄III,觸發了歐盟的事先知情同意(PIC)程序。同時,2023年舉行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將得克隆、甲氧滴滴涕和UV-328列為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這些物質也同時被納入了歐盟的管制體系。
主要修訂措施
1. 附錄I的修訂
第1部分修訂(出口禁令清單,第1部分)
- 新增條目:超過20種化學物質,包括紫外線吸收劑、鉻化合物、鄰苯二甲酸酯、三氯乙烯、MOCA、得克隆、多種農藥等。
- 更新現有條目:多菌靈(擴增子類別)、丁硫克百威(更新以反映其移至第3部分)
第2部分修訂(PIC程序清單,第2部分)
- 新增條目:紫外線吸收劑、得克隆、多菌靈、多種農藥(多果定、吡唑菌胺等)、PHMB、RP-HP、DOTE/MOTE反應混合物、三氟甲磺隆等。
- 刪除條目:丁硫克百威(移至第3部分)
第3部分修訂(極危險農藥製劑,第3部分)
- 新增條目:
- 丁硫克百威(CAS: 55285-14-8,HS編碼: 2932.99/3808.91)
- 倍硫磷(超低容量製劑 ≥640 g a.i./L,CAS: 55-38-9,HS編碼: 2930.90/3808.91)
2. 附錄V的修訂(出口禁令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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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 |
豁免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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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V-328 |
不適用於:① 符合(EU) No 2019/1021號法規附錄I中UV-328條目第2點所規定豁免條件的物品;② 等於或低於該法規附錄I第1點所規定限值的濃度(就第4條第1款(b)項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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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克隆 |
不適用於:① 符合(EU) No 2019/1021號法規附錄I中得克隆條目第2點所規定豁免條件的物品;② 等於或低於該法規附錄I第1點所規定限值的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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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滴滴涕 |
不適用於等於或低於(EU) No 2019/1021號法規附錄I中甲氧滴滴涕條目所規定限值的濃度 |
ChemRadar見解
該法規將在官方公報上公布後的20天生效,並於2026年10月1日正式適用。農藥、化學品進出口以及生物殺滅劑行業的企業需要儘快核查產品清單,調整供應鏈,確保符合新的管制要求。被列入PIC清單的物質必須履行事先知情同意程序;被列入出口禁令清單的物質則需確認豁免條件的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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