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優先管控新污染物名單(2023)

中国
数据量52
名录最后更新时间2022-12-29

2022年11月29日,生態環境部批准《優先管控新污染物名單(2023)》,並於2023年3月1日生效。名單中共有14種優先管控新污染物,包括10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2種有毒有害污染物、1種環境內分泌干擾物及1種抗生素。第14項列舉了已逐步淘汰的化學品,其定義與《斯德哥爾摩公約》中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一致。

《優先管控新污染物名單(2023)》是在基於化學品環境風險及監管現狀的技術可行性和社會經濟評估後發布的。名單中的新污染物主要實施製造、加工使用、進出口等環境風險管理措施。部分新污染物對特定用途設有過渡期或豁免。實驗室研究或參考標準用化學物質不適用相關要求。除非另有規定,作為產品和物品中非故意痕量污染物的化學品不適用於本名單。

注意:(1)未規定時限的條目應依國家指示立即實施。若無上述重大環境風險管控規定,應以國家其他相關法規為準。
     (2)環境風險管理措施中的加工使用指化學品的製造和經營活動,但不包括貿易、儲存、運輸及含該物質的物品等活動。

 

法規與標準

優先管控新污染物名單(2023)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污染物管控行動方案的通知

 

監管機構

► 生態環境部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農業農村部
► 商務部
► 海關總署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如何獲取名單?

  1. 點擊 此處 查詢最新庫存
  2. 網站查詢: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212/t20221230_1009167.html
  3. 聯繫CIRS集團購買最新版本(Excel格式)

如有任何疑問,請通過 chemicals@cirs-group.com與我們聯繫。

ChemRadar 版權聲明:

1. 本網站所有標示「來源:ChemRadar」的文字、圖形、影片及音訊均為 ChemRadar 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不得複製、連結、散布、發佈或拷貝本網站任何內容。其他媒體、網站經授權下載或使用相關內容時,應標示「來源:CIRS Group」。未經授權之行為將依法追究。

2. 本網站未標示「來源:ChemRadar」之文字及圖形為進一步資訊之轉載,並不代表對其觀點或內容真實性之認可。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下載或使用相關內容時,應保持本網站規定之「來源」標示,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任何未經授權更改「來源:ChemRadar」者,將依法追究。如對本網站相關內容有任何疑問,請與我們聯繫。

3. 若 ChemRadar 上轉載之任何內容涉及版權或其他相關問題,請於兩週內與我們聯繫。

免責聲明
1.
CIRS 旨在保持本網站內容的準確性和最新性。然而,CIRS 不對網站上的資訊質量、準確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作出任何保證或聲明。
2.
在任何情況下,CIRS均不承擔或負有對本網站上任何資訊或因使用該等資訊而產生的任何索賠、損害或損失的責任。
3.
CIRS保留在我們自行決定下,隨時更改、修改、添加或刪除本網站資訊部分內容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icon-server
熱門服務
message
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