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職業暴露限值有害物質於工作場所 - 第一部分:化學有害物質 (GBZ 2.1‑2019) - 空氣中之化學有害物質

名录条目数393名录最后更新时间2026-01-20

職業暴露限值工作場所中有害物質 - 第一部分:化學有害物質 (GBZ 2.1-2019),由國家衛生委員會於2019年8月27日發布,並於2020年4月1日正式實施,是一個強制性國家職業健康標準。空氣中化學有害物質的職業暴露限值名單包括359種化學物質,涵蓋各種工業化學品,如無機化合物、有機溶劑、農藥、重金屬化合物、刺激/窒息性氣體、芳香/卤代碳氫化合物、醛/酮/酸/酯等。它規定了這些化學品的職業暴露限值 (PC-TWA、PC-STEL、MAC),描述了與每種物質相關的壞健康效應,並為某些物質提供特殊風險警告,包括致癌性、皮膚吸收和致敏指標。

在工作場所,雇主應確保化學有害物質的濃度符合PC-TWA(容許濃度時間加權平均值)、PC-STEL(容許濃度短期暴露限值)或MAC(最大容許濃度)的限值要求。對於標有“皮膚”(表明皮膚吸收風險)的物質,需要評估皮膚暴露途徑;對於標有“致敏”的物質,應建立職業過敏預防和控制措施;對於標有“G1/G2”(致癌性)的物質,應實施最嚴格的控制措施,優先考慮替代。

除了滿足限值要求外,雇主還應在工作場所優先實施工程控制原則,設置有效的通風和排氣設施,提供合格的個人防護設備,進行日常監測和定期測試有害物質,並對接觸人員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

當工人實際暴露水平達到行動水平(通常為OEL的50%,取決於工作場所環境和涉及的危險物質),雇主需要採取進一步的控制措施並增加監測頻率,以確保風險可控。

 

點擊 這裡 以搜索最新清單

ChemRadar 版權聲明:

1. 本網站所有標示「來源:ChemRadar」的文字、圖形、影片及音訊均為 ChemRadar 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不得複製、連結、散布、發佈或拷貝本網站任何內容。其他媒體、網站經授權下載或使用相關內容時,應標示「來源:CIRS Group」。未經授權之行為將依法追究。

2. 本網站未標示「來源:ChemRadar」之文字及圖形為進一步資訊之轉載,並不代表對其觀點或內容真實性之認可。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下載或使用相關內容時,應保持本網站規定之「來源」標示,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任何未經授權更改「來源:ChemRadar」者,將依法追究。如對本網站相關內容有任何疑問,請與我們聯繫。

3. 若 ChemRadar 上轉載之任何內容涉及版權或其他相關問題,請於兩週內與我們聯繫。

免責聲明
1.
CIRS 旨在保持本網站內容的準確性和最新性。然而,CIRS 不對網站上的資訊質量、準確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作出任何保證或聲明。
2.
在任何情況下,CIRS均不承擔或負有對本網站上任何資訊或因使用該等資訊而產生的任何索賠、損害或損失的責任。
3.
CIRS保留在我們自行決定下,隨時更改、修改、添加或刪除本網站資訊部分內容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icon-server
熱門服務
message
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