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職場危害物質職業暴露限值 - 第一部分:化學危害物質 (GBZ 2.1-2019),由國家衛生委員會於2019年8月27日發布,並於2020年4月1日正式實施,是一個強制性國家職業健康標準。生物監測指標和職業暴露生物限值列表是建議性要求。目前,它包括29個生物監測指標及其對應的職業暴露生物限值,涵蓋了重金屬、有機溶劑、農藥等化學物的生物監測。監測生物材料包括尿液、血液、呼出氣、頭髮等。
► 雇主可將生物監測結果作為空氣監測的補充。當生物監測結果超過職業暴露生物限值時,表明工作者的暴露水平已超過安全範圍。應採取有效控制措施,包括改善防護設施、遷移超限人員,以及降低暴露濃度水平。
► 除了滿足限值要求外,在生物監測過程中還應注意標準規定的採樣時間和方法。應基於空氣監測和職業史對生物監測結果進行綜合評估,並建立生物監測記錄。
► 生物監測不能取代空氣監測;它們應互相補充。對於透過皮膚吸收的物質(如苯、有機磷農藥),應更重視其生物監測指標和職業暴露生物限值。
點擊 這裡 搜索最新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