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歐洲聯盟官方公報發布了指令(EU) 2025/2456,修訂了指令2011/65/EU(通常稱為RoHS指令,或稱限制在電氣及電子設備中使用某些危害物質指令)。該修訂將部分科學與技術任務重新指派給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
主要修訂內容
1. 附錄II中物質限制的變更
- ECHA正式被委託負責準備物質限制的檔案。限制提案可由成員國或應歐洲委員會要求由ECHA準備。
- 附錄II中受限制物質清單將定期審查,至少每四年一次。
生效日期: 2027年8月13日
2. 附錄V中RoHS豁免程序的變更
- 豁免申請的提交:由歐洲委員會改為ECHA負責。
- 引入新的45天完整性檢查。若提交不完整,ECHA可允許額外60天補充(決策可延長5個工作日)。
- 確認完整檔案後,ECHA必須在9個月內取得RAC/SEAC的草案意見,並在12個月內取得最終意見,然後轉交歐洲委員會。歐洲委員會必須在收到後9個月內作出豁免決定。
- 豁免續期申請必須在到期前至少18個月提交。在歐洲委員會作出決定前,原豁免仍然有效。
生效日期: 2027年8月27日
此次修訂旨在實施「一物質、一評估」原則,統一化學風險評估標準,提升評估的質量、透明度與效率,減輕行政負擔,並增強歐盟法規間的一致性與協同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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