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通過第34/2025號決議,頒布了「用於製造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容器、塗層及設備的矽膠技術規範」。該決議系統性修訂了三項關於黏合劑、彈性體及塑膠產品的現行規範,首次建立了專門針對矽膠基材料的監管框架。
核心要求
1. 陽性清單制度
僅允許規範中列明的物質(分為五類):
- 第一部分:矽油及乳液(黏度≥100 mm²/s)
- 第二部分:矽樹脂
- 第三部分:矽膠橡膠(彈性體),具體規定:嬰幼兒用品(如奶嘴)須額外符合亞硝胺限量(≤0.01 mg/kg)。
- 第四部分:添加劑及填料(包括矽石、氧化鋁、炭黑等)
- 第五部分:單體
2. 允許使用的鹽類
明確授權使用特定鹽類(如鋁、鋇、鈷、銅、鐵)並設定特定遷移限量(SML):
- 鈷:0.05 mg/kg
- 鎳:0.02 mg/kg
- 鋁/鋇:1 mg/kg
- 銅/鋅:5 mg/kg
3. 遷移限量
-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0.5%(質量比)
- 可萃取物:≤0.5%(質量比)(使用水、3%乙酸及10%乙醇作為模擬液測試)
- 過氧化物殘留:不可檢出(滴定法,空白差≤2.0 mL)
- 芳香胺:不可檢出(限量0.01 mg/kg)
4. 著色劑
必須符合南方共同市場對塑膠著色劑的技術規範。
5. 食品添加劑
本規範未列明但經南方共同市場授權的食品添加劑亦可使用,條件是其合併遷移水平與食品中既有含量不超過規定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