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3月11日實施新的氟化溫室氣體規定 (EU) 2024/573以來,F-GAS年度報告和審計的門檻已降低,且企業義務較先前規定有所增加。具體如下:
- 自2025年起,HFCs生產商和進口商(無噸數限制)或其他氟化溫室氣體超過1噸/100噸二氧化碳當量者,必須於每年3月31日前提交年度報告;
- 自2025年起,投放市場預充HFCs超過10噸二氧化碳當量或其他氟化溫室氣體超過100噸二氧化碳當量的設備製造商,必須於每年3月31日前提交年度報告;
- 自2025年起,投放市場HFCs超過1,000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氣體生產商或進口商,必須於每年4月30日前提交審計報告,作為年度報告的附件;
- 自2025年起,進口含預充HFCs且超過1,000噸二氧化碳當量的設備(若該HFCs在充填前未曾投放市場)者,必須於每年4月30日前提交審計報告。
該規定還要求所有氟化氣體(F-gas)產品的進口商和出口商必須在官方網站(F-gas 入口網站)註冊。根據官方數據,每月約有2,000家新公司申請註冊,其中許多是進口或出口含有F-gas空調系統的二手車的小型車商。
上個月,歐洲議會三個委員會投票支持一項提案,該提案引入中小型公司(SMCs)的概念,並將目前適用於中小企業(SMEs)的豁免擴展至中小型公司(SMCs)。此舉旨在防止企業一旦超過中小企業門檻,義務急劇增加的「懸崖效應」。
歐洲議會議員建議將中小型公司定義為員工少於1,000人,且營業額不超過€2億或總資產不超過€1.72億(歐盟委員會提議的門檻為:750名員工、€1.5億營業額、€1.29億總資產)。同時,議會力求確保對中小企業的支持不被削弱,歐盟援助遵循「優先支持小企業」原則,且這些門檻每五年審查一次。
委員會提出延續措施,將F-gas入口網站的註冊門檻提高至中小型公司。根據該提案,只有投放市場預充HFCs超過10噸二氧化碳當量或其他氟化溫室氣體超過100噸二氧化碳當量的設備製造商,或出口受限產品的企業,才需在F-gas入口網站完成註冊。
經濟與貨幣事務委員會、民權、司法及內政委員會與環境委員會共同以158票贊成、9票反對、10票棄權通過上述修正案;跨機構談判以166票贊成、9票反對、0票棄權獲授權。
自2024年3月9日至12日全體會議期間未提出異議後,後續談判得以展開。
官方預測顯示,若該提案生效,僅2026年便約有10,000家公司無需再於歐盟F-gas入口網站註冊,基於提議的變更。
請注意:F-gas進口商和出口商不受此變更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