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5日,加拿大環境與氣候變化部和加拿大衛生部在《加拿大公報》上發布了《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EPA)》下烷基鹵化物組中四種化學物質的最終評估摘要,並宣布對其中一種物質——1-溴丙烷——提出嚴格風險管理措施,以限制其在各種消費噴霧產品中的使用。
四種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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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編號 |
通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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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6-4 |
溴乙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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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3 |
氯乙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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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4-5 |
1-溴丙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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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60-5 |
反-1,2-二氯乙烯 |
關鍵結論
1. 1-溴丙烷(受管制)
基於評估結論,1-溴丙烷符合CEPA第64條的標準,因為進入環境的數量或濃度「可能或正在對加拿大人的生命或健康造成危害」。建議將其列入該法附表1的第2部分,並透過專門法規限制其在以下四類產品中的使用:
- 矽膠脫模噴霧
- 電氣設備清潔噴霧
- 紡織品除墨噴霧
- 汽車空調沖洗劑
2. 其他三種物質(無需進一步行動)
溴乙烷、氯乙烷和反-1,2-二氯乙烯被確定不符合CEPA第64條的任何標準。評估認為這三種物質對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的風險相對較低,具有足夠的暴露安全邊際。政府目前不計劃對其採取進一步監管行動。
公眾參與
加拿大政府同時發布了1-溴丙烷的風險管理方法文件,正式啟動為期60天的公眾諮詢期。提交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26年6月24日。任何個人或組織可透過以下渠道提交書面意見:
- 電子郵件: substances@ec.gc.ca
- 線上系統:透過加拿大環境與氣候變化部的單一窗口線上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