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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正式將兩種工業化學品加入AIIC

2026-06-04
澳大利亞
AI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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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澳洲發佈一項通知,表示根據《2019年工業化學品法》第82條,兩項工業化學品已在其評估證書簽發之日起五年期滿後,正式列入澳洲工業化學品清單(AIIC)。

化學名稱

CAS編號

評估定義範圍

列入日期

亞磷酸三苯酯,與1,4-環己烷二甲醇和α-羥基-ω-羥基聚[氧(甲基-1,2-乙二基)]的聚合物,C10-16-烷基酯

1821217-71-3

該聚合物已評估:

  • 以每年最多1噸的數量進口到澳洲
  • 以純液體形式進口到澳洲,或以最高8%的濃度存在於母粒中
  • 用於塑膠和聚合物產品的生產,最終使用濃度最高0.15%,包括用於預期與食品接觸的物品中。
  • 當用於預期與食品接觸的物品時:
  • 該聚合物未包含在接觸嬰兒配方奶粉或母乳的物品中
  • 該聚合物的低分子量部分(小於1000 g/mol)濃度最高達13%

2026年5月14日

1,3-丙二胺,N-[3-(C11-14-異烷氧基)丙基]衍生物,富含C13,乙酸鹽

151789-08-1

該化學品已評估:

  • 以每年不超過200噸的數量進口,且在澳洲不進行調配或重新包裝;
  • 僅由工業採礦設施的工人用作浮選劑,使用濃度不超過5%。

2026年5月26日

隨著上述兩種化學品正式納入AIIC,相關化學品的製造商和進口商必須嚴格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要求,以確保所有操作符合國家安全標準。AICIS 旨在通過這些法規提高工業化學品管理的效率,同時有效預防這些物質可能對環境和公共健康造成的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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