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澳洲發佈一項通知,表示根據《2019年工業化學品法》第82條,兩項工業化學品已在其評估證書簽發之日起五年期滿後,正式列入澳洲工業化學品清單(AI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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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名稱 |
CAS編號 |
評估定義範圍 |
列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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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磷酸三苯酯,與1,4-環己烷二甲醇和α-羥基-ω-羥基聚[氧(甲基-1,2-乙二基)]的聚合物,C10-16-烷基酯 |
1821217-71-3 |
該聚合物已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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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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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丙二胺,N-[3-(C11-14-異烷氧基)丙基]衍生物,富含C13,乙酸鹽 |
151789-08-1 |
該化學品已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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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 |
隨著上述兩種化學品正式納入AIIC,相關化學品的製造商和進口商必須嚴格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要求,以確保所有操作符合國家安全標準。AICIS 旨在通過這些法規提高工業化學品管理的效率,同時有效預防這些物質可能對環境和公共健康造成的潛在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