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MIIT)發布了2026年第11號公告。為落實《生態環境法典》,並根據《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的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制定了《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規管理目錄(2026年版)》(以下簡稱《合規管理目錄》)及《合規管理目錄限制物質應用例外清單(2026年版)》(以下簡稱《例外清單》),旨在加強電器電子產品中有害物質的源頭減量和替代。
涵蓋的產品
《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規管理目錄(2026年版)》共涵蓋空調、冰箱、洗衣機、工業洗衣機械、空氣淨化器等33種電器電子產品。這些產品是消費者在日常生活中常用且使用頻率較高的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當本目錄所列產品作為目錄外產品的組件使用時,不屬於本目錄的範圍。但當這些產品以單獨銷售的形式投放市場且未指定最終用途時,則屬於本目錄的範圍。
限制物質與合規要求
對於納入《合規管理目錄》的產品,其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鄰苯二甲酸丁苄酯(BBP)以及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的含量,必須在目錄規定的時間範圍內符合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的相關標準,並接受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製度。
《例外清單》明確規定了汞、鉛、鎘、六價鉻、鄰苯二甲酸酯等限制物質在特定用途中的濃度限值及有效期。列入《例外清單》的情形,可按照清單中相應要求執行。
生效日期與舊版廢止
《合規管理目錄》和《例外清單》自本公告發布之日(2026年5月28日)起生效。工業和信息化部2018年第15號公告發布的《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規管理目錄(第一批)》及《合規管理目錄限制物質應用例外清單》同時廢止。
CIRS 提醒
新目錄的實施意味著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的管理將進一步加強。相關企業應及時關注法規更新,提前規劃合規方案,有效應對生產、供應鏈及市場可能產生的系統性影響。
CIRS 測試已取得配套標準 GB/T 39560《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物質的測定》系列的全部 CMA 和 CNAS 資質,該系列是中國 RoHS 新標準規定的有害物質含量測試方法。我們可為企業提供原材料及成品的全面測試與合規服務。如有任何關於標準或項目的疑問,歡迎聯繫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