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1日,越南國會正式頒布修訂後的投資法(法案編號143/2025/QH15),該法於2026年3月1日正式生效。該法在附錄中詳細列出了禁止投資和經營的麻醉品清單(附錄一)及禁止投資和經營的化學品和礦物清單(附錄二),進一步加強了越南對麻醉品和危險化學品的法律管控框架。
禁止投資和經營的麻醉品清單(法案編號143/2025/QH15附錄一)
附錄一明確列舉了各類麻醉品及其前體物質,這些物質嚴禁在市場上流通和交易。此措施旨在加強社會秩序,切斷麻醉品來源,任何涉及該清單中物質的活動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
禁止投資和經營的化學品和礦物清單(法案編號143/2025/QH15附錄二)
附錄二規定了因公共安全、環境保護或國際公約義務而禁止投資和經營的化學品目錄。包括某些高毒性農藥、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及可能用於製造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敏感化學前體。該清單為越南境內所有化學及相關產業劃定了明確的法律紅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