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EA)正式宣布對危險物質(HS)許可證及許可持有人實施強制化學品報告框架。此舉旨在追蹤及監控在新加坡進口及/或製造但目前未受任何機構監管的化學品。其目的是更好地識別可能對環境及公共健康構成風險的化學品,必要時優先控制,從而保護環境及公共安全。
生效日期
自2026年1月1日起,危險物質許可證及許可持有人(新加坡企業)必須於許可證或許可續期時提交化學品報告(適用於2026年1月1日或之後到期的許可證)。
需報告的實體
報告將作為強制許可條件,適用於首次在新加坡進口及/或製造化學品的企業,前提是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該化學品為純物質,包括混合物中的單一化學成分;
- 該化學品在本地製造及/或進口供本地使用(淨進口量)達到或超過每年1公噸(MT);
- 該化學品符合以下至少一項標準:
- 全球調和系統(GHS)分類中任何暴露途徑的1級或2級急性毒性;
- GHS分類中的1級水生毒性(急性);
- GHS分類中致癌、致突變或生殖毒性(CMR)1A、1B或2級;
- 環境持久性(即在空氣、水、土壤或沉積物中的半衰期超過6個月);
- 環境中生物累積性(即生物累積因子(BAF)或生物濃縮因子(BCF)超過5000);
報告內容及方式
對符合報告標準的化學品,企業必須於許可證或許可續期時,通過FormSG(https://form.gov.sg/6846325c0b06f01fa6fbdd48)上的化學品報告表格提交以下資訊:
- 化學品資訊
- 安全資料表(SDS)
- 最高年度生產及/或進口量
- 化學品的預期/已識別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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