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0日,韓國國家化學安全研究院(NICS)發布公告第2026-2號,宣布批准修訂後的事故準備物質指定草案,正式將三種物質新增至名單中。此次修訂旨在加強對高風險化學品的管控,防止化學事故發生。
修訂原因
此次修訂的主要原因是為了與2025年9月26日先前的決定保持一致。修訂條款規定,2025年9月26日前已開始製造或進口這些物質,並依據《化學品管制法》(K-CCA)第9條提交化學品確認的企業,將被視為已履行事故準備物質的相應確認義務。
三種新指定的事故準備物質為:
- 二甲苯 (CAS號 1330-20-7, 95-47-6, 106-42-3, 108-38-3)
- 苯乙烯 (CAS號 100-42-5)
- 1,3-丁二烯 (CAS號 106-99-0)
事故準備物質指因其高急性毒性或強烈爆炸性等特性,具有引發嚴重化學事故的高度潛力,或在事故發生時預期會造成重大損害的化學品。因此,相關企業必須提前做好應對準備。2025年9月26日後開始生產或進口這些物質的企業,必須履行化學物質確認書(LOC)義務,需自我檢查其產品是否含有這些物質,並於開始生產或進口前提交報告。
本次修訂公告自2026年3月10日起生效。依據韓國相關法規,該公告的有效性將每三年定期檢討,以持續完善相關管理措施。
事故準備物質名單可於以下網站查閱:
https://www.law.go.kr/LSW/admRulLsInfoP.do?chrClsCd=&admRulSeq=2200000108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