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26年2月2日,日本經濟產業省(METI)發布通知,決定根據化學物質評價及製造等規制法(化學物質管制法,CSCL)將三種物質指定為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這些物質包括氯吡蟲酯、中鏈氯化石蠟(MCCPs)、長鏈全氟羧酸(長鏈PFCAs)及其鹽類和相關物質。相關的實施時間表亦一併公布。
於2025年4月至5月舉行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第12屆締約方會議(COP12)中,氯吡蟲酯、MCCPs、長鏈PFCAs及其鹽類和相關物質被列入公約附件A(消除)。基於此決定,日本化學物質審議會於2025年6月決定將上述物質指定為CSCL下的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
隨後,在2025年9月舉行的化學物質審議會會議中,進一步明確製造、進口及使用這些物質應予禁止,僅限於測試及研究用途,且不設任何適用豁免。會議亦確認了受進口禁令限制的相關產品類別及需符合技術標準的產品範圍。
此外,基於上述結論,官方公告及執行程序將在完成相關內閣命令修正草案的公開諮詢等程序後進行。
未來時間表
關於將上述物質指定為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及相關進口禁令的內閣命令修正案預計於2026年秋季左右生效。使用這些物質的企業建議儘速開始評估並準備替代方案。暫定時間表如下:
- 2026年1月以後:化學物質管制法施行令部分修正草案公開諮詢。
- 2026年春季左右:修正內閣命令公布。三部會(厚生勞動省、經濟產業省、環境省)聯合會議審議長鏈PFCA相關物質的指定事項。
- 2026年夏季以後:公布關於長鏈PFCA相關物質指定的部長命令。
- 2026年秋季左右:修正內閣命令及長鏈PFCA相關物質指定的部長命令生效。
一旦氯吡蟲酯、MCCPs、長鏈PFCAs等被指定為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除特定例外用途外,其使用將全面禁止。此禁令亦包含將其用作原料製造其他化學品或產品的企業。
擬指定為特定化學物質及受進口禁令限制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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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指定為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的物質 |
受進口禁令限制的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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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吡蟲酯(O,O-二乙基 O-(3,5,6-三氯-2-吡啶基) 磷硫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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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鏈氯化石蠟(包括符合以下條件(1)及/或(2)的物質或混合物): (1) 含有碳鏈長度為14-17且氯含量≥ 45%(重量百分比)的線性氯代烷烴的物質或混合物。 (2) 含有符合以下分子式的碳鏈長度為14-17的線性氯代烷烴的物質或混合物: C₁₄H₍₃₀₋ᵧ₎Clᵧ (y ≥ 5) C₁₅H₍₃₂₋ᵧ₎Clᵧ (y ≥ 5) C₁₆H₍₃₄₋ᵧ₎Clᵧ (y ≥ 6) C₁₇H₍₃₆₋ᵧ₎Clᵧ (y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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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氟烷基羧酸(限於含9至21個碳原子的化合物)(別名:長鏈PFCAs)及其鹽類,以及長鏈PFCA相關物質(指含有全氟烷基基團(限於含8至20個碳原子的基團)且直接連接至氟、氯或溴以外原子的化合物,且為能透過自然過程轉化生成含9至21個碳原子的全氟烷基羧酸的化學物質,依厚生勞動省、經濟產業省及環境省的命令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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