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8日,巴西國家環境委員會(CONAMA)啟動了類似歐盟RoHS的法規草案公眾諮詢,提議限制在巴西銷售的電氣與電子設備中使用10種有害物質。受限物質包括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及四種鄰苯二甲酸酯。最大允許濃度通常設定為0.1%(鎘為0.01%),旨在減少電子廢棄物對環境和健康的影響。
重點
1. 適用範圍
適用於在巴西銷售的所有電氣與電子設備,包括家用電器、資訊科技設備、照明裝置及醫療設備。豁免項目包括國防設備、航太應用、大型工業設備、車輛、光伏模組及研發設備。
2. 受限物質及限量
草案大致與歐盟RoHS 2.0一致,根據「均質材料」設定以下物質的限量:
鉛(Pb)、汞(Hg)、六價鉻(Cr-VI)、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及四種鄰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0.1%;
鎘(Cd):0.01%。
3. 合規期限
溴化阻燃劑:自法規生效日起立即生效;
汞:法規生效後180天;
鎘、六價鉻、鉛:法規生效後3年;
四種鄰苯二甲酸酯:法規生效後4年。
4. 豁免
在特定條件下可申請臨時豁免,例如替代技術不可行或替代方案不可靠。申請須由製造商或進口商提出,並經環境與氣候變遷部批准。
5. 登記與自我聲明
將建立電氣與電子設備中受限有害物質的國家登記系統。製造商及進口商必須登記並提交產品合規自我聲明。登記資訊須包含產品識別、製造商資料及合規聲明,並應隨產品一同提供。
6. 責任與義務
製造商、進口商、分銷商及零售商必須確保產品合規,並保存相關紀錄至產品停產後五年。如發現產品不合規,須立即通知相關主管機關,並採取如停止銷售或產品回收等措施。
7. 標示與資訊
產品必須清楚標示型號、製造商資訊及環保回收標誌,以便消費者識別及妥善處理廢棄產品。
公眾可於2025年9月24日前,透過conama@mma.gov.br以葡萄牙語或英語提交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