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中國WTO/TBT-SPS國家通報與詢問中心發布了GB 19458-XXXX危險品危害特性檢驗規範總則草案。同時公開徵求意見的還有GB 19521系列多個草案,包括腐蝕性物質危險品危害特性檢驗規範草案,以及GB 19452 H氧化性物質危險品危害特性檢驗規範草案和GB 19456 硝酸鹽危險品危害特性檢驗規範草案。對這些草案的反饋意見可在通報後60天內提交。擬定的法規生效日期為批准後3個月。
GB 19458-XXXX危險品危害特性檢驗規範總則將取代GB 19458-2004。與舊法規相比,新法規作出以下調整:
- 更新了規範性引用,引用最新版本:
GB 30000.1-2024 化學品分類與標籤規範—第1部分:通則
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示範規則(第23次修訂版)
- 新增危險品定義,明確其為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氧化性、毒性、感染性、腐蝕性、放射性或環境危害等危害特性的物質和物品。
「爆炸性物質」一詞修訂為「爆炸物」,指能通過化學反應在一定溫度和壓力下以一定速度產生氣體並對周圍造成損害的固體或液體物質(或物質混合物)。煙火物質即使不產生氣體亦包含在內。
- 檢驗規則(第8部分)修訂:「國家質量監督機構」一詞修訂為「產品安全與質量監管機構」。
- 根據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示範規則(第23次修訂版)修訂附錄B(危險品危害特性標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