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1668-2025 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安全技術規範 於2025年10月5日發布。此新標準取代了三個先前國家標準:GB 20300—2018 爆炸物質及化學毒性物質道路運輸車輛安全規範、GB 21668—2008 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關於其特殊結構特性的規定,以及GB 36220—2018 油運輸油輪及加油油輪安全技術要求。新國家標準將於今年7月1日生效。
新標準全面升級了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外觀,增強了道路安全警示效果。它統一了各種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的外部標記,擴展了標記內容以包括限速、危險物品的聯合國編號、危害性質和緊急應對方法。此外,新標準首次規定了電池電動車(BEV)運輸危險物品的特殊要求。然而,BEV僅允許運輸GB 6944—2025第2.2分部中的非易燃、非毒性氣體以及第9類的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
除了結構調整和編輯變更外,新標準的主要技術變更是以下:
1.修訂「危險物品」及其定義;
2.刪除「爆炸物」、「罐容積」及其定義;
3.刪除「殘餘油量」、「輪胎爆裂緊急安全設備」、「翻覆預防控制系統」及其定義;
4.增補「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危險物品運輸卡車」、「大氣壓罐車」、「壓力罐車」、「醫療廢物」、「輕質燃油」、「控制溫度」、「體積」、「燃燒加熱器」、「危險物品車輛標記」、「安全標誌板」、「電子控制車輛穩定性控制系統」及其定義;
5.修訂「高毒性化學品」及其定義;
6.修訂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的分類;
7.刪除運輸高毒性化學品、爆炸物質和物品的閘式車輛的裝載質量和罐容積限制;
8.修訂裝載固定裝置的安裝要求;
9.增補尾門提升的要求;
10.增補安裝輪胎壓力監測系統、軸重提升禁止、電子穩定性控制系統和主動安全裝置的要求;
11.增補安全附件的要求;
12.添加汽車電纜必須滿足的標準;
13.刪除拖曳車輛與全掛車之間的連接裝置的要求;
14.修訂消防器的要求;
15.修訂燃油系統的要求;
16.將"燃油加熱器"改為"燃燒加熱器"並修訂相關要求;
17.添加電子控制氣動制動系統(EBS)的安裝要求;
18.將"速度記錄儀"改為"車載終端"並修訂相關要求;
19.添加危險品車輛標記的要求;
20.修訂安全標誌板的設計和要求;
21.添加限速標誌的設計和位置要求;
22.修訂油箱後部安全距離的要求;
23.修訂頂部裝置翻覆保護裝置的強度要求;
24.添加裝載和卸載閥的位置要求;
25.修訂關於專用組件和系統的內容;
26.添加裝運危險品容器的車輛的特殊要求、CT型車輛的特殊要求、裝運特定類別和分類危險品的車輛的特殊要求,以及裝運危險品的電池電動車的特殊要求。



